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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1认证咨询|包装材料行业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发布日期:2022-04-25 10:47:09阅读数:

iso9001认证咨询包装材料行业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1.目的

本程序规定来料、半成品和成品的监视和测量方法,以保证生产所用的物料、半成品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成品符合标准和合同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的进货、半成品检验及成品的最终检验。

3.职责

3.1.质管部负责检验和试验工作安排,记录检验和试验结果,收集和分析检验、试验结果的信息。

3.2.工艺部负责生产过程工艺的编排和过程检验点的设置。

3.3.生产部和质管部共同负责半成品检验工作的具体实施,并记录半成品的检验结果。

3.4.质管部负责成品出厂检验,质管部主管为合格产品放行的授权人,负责审批检验和试验报告,放行合格产品。

4.相关文件

4.1.XN/QP-2710-2020《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5.程序

5.1.进货检验和试验

5.1.1公司所有生产用的物料 (有其它文件证明其符合规定质量要求的物料除外)都必须通过进货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才能进入原料仓或发放生产线使用。

5.1.2质管部在收到仓管员开出的 《物料报检单》后,根据物料缓急情况, 合理安排检验和试验工作。检验员先要检查包装、实物, 并和《物料报检单》核对无误后,才能进行检验。

5.1.3物料检验标准、检验和试验方法、缺陷判断准则参见《来料检验规范》。

5.1.4检验员按照《来料检验规范》对物料进行检验和试验,并作好检验记录。将检验结果填入《物料报检单》相应栏目返回仓库。合格的入仓,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处理。。

5.1.5如来料是生产急用料, 质管部又来不及进行检验,由生产部提出使用,并填写《紧急放行通知单》,  经总经理批准后,放行到生产车间使用。生产车间使用此物料时,   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中规定的方法做上标识。 当发现物料不符合规定要求时, 应立即收回,对已生产的产品进行评审和处理。质管部要优先检验此批物料,并将检查结果尽快通知生产车间。

5.2.工序检验和试验

5.2.1生产过程中,质管部在生产过程中设置的半成品检验控制点进行检验。

5.2.2各半成品检验控制点的质量指标为半成品一次合格率95%以上。

5.2.3生产操作人员,在半成品检验控制过程中,负责对上一个工位工作结果的监检和本工位工作的自检。

5.2.4各半成品检验控制点设专职检验员按《工序检验规范》进行检验。.

5.2.5质管部每月对半成品检验记录的结果进行统计。

5.3.成品出厂检验

5.3.1检验人员按《成品检验标准》对塑料中空板成品和中空板制品进行检验。

5.3.2检验人员采取抽样或全检的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按规定记录检验数据,填写检验报告。

5.3.3由质管部负责人审批检验报告。报告经审批后,由检验人员在合格成 品上贴上合格标志。

5.3.4成品通过检验合格后,车间班组负责将合格成品交仓。

5.3.5当检验和试验不合格时,质管部对不合格成品拒收。检验人员应及时将不合格的现象和原因通知生产车间。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由相关部门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

5.4.型式试验

5.4.1  当遇到以下情况,必须对产品进行型式试验:

a. 经鉴定定型后第一次试制或小批试生产;

b. 产品设计或工艺上的变更足以引起某些特性和参数发生变化;

c. 当检查试验结果和以前进行的型式试验结果发生不可容许的偏差时;

d. 成批生产的产品定期抽试,每年抽试一次,当需要抽试的数量过多时,抽试间隔时间可适当延长,但至少每二年抽试一次。

5.4.2质管部在进行型式试验过程中应及时作好记录并保存,作为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依据。

5.4.3型式试验不合格的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处理。

5.5.周期试验

质管部按照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定期把逐批检验合格的产品,

送至国家认可的试验单位进行周期试验,试验报告应妥善保存。

6.相关记录:

6.1.XN/QR-2715.1-2020《进货检验报告》

6.2.XN/QR-2715.2-2020《紧急放行通知单》

6.3.XN/QR-2715.3-2020《首检、巡检表》

6.4.XN/QR-2715.4-2020《工序检验记录表》

6.5.XN/QR-2715.5-2020《成品检验记录》

6.6.XN/QR-2715.6-2020《型式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