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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管理评审
9.3.1 总则
最高管理者应按照策划的时间间隔对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与组织的战略方向保持一致。
9.3.1 总则–补充
组织必须确保管理评审的策划间隔不超过12个月并且与组织的业务日程相贴合。
组织必须保留关于有关管理评审形成文件的信息,包括输入和输出。
9.3.2 管理评审输入
策划和实施管理评审时应考虑下列内容:
a)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情况;
b)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
c)下列有关质量管理体系绩效和有效性的信息,包括其趋势:
1)顾客满意和有关相关方的反馈;
2)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3)过程绩效以及产品和服务的合格情况;
4)不合格及纠正措施;
5)监视和测量结果;
6)审核结果;
7)外部供方的绩效;
d)资源的充分性;
e)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见6.1);
f)改进机会。
9.3.2.1 管理评审输入–补充
管理评审必须考虑:
a)来自项目评审的主要问题;
b)选定的过程审核结果;
注:过程审核可以用来提供对强制KPI的分析;
c)至少对9.1.1规定的强制KPI的分析结果的评审;
d)实际和潜在内外部技术故障及其安全影响的分析。
9.3.3 管理评审输出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与下列事项相关的决定和措施:
a)改进的机会;
b)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变更;
c)资源需求。
组织应保留成文信息,作为管理评审结果的证据。
9.3.3.1 管理评审输出–补充
管理评审的输出必须包括与下列事项相关的决定和措施:
a)达成目标,至少包括质量和安全目标;
b)顾客满意。当目标未达成时,必须依据10.2来管理纠正措施。
9.4 过程审核
9.4.1对于过程审核,组织必须:
a)至少每12个月对本标准要求的强制性过程进行审核;
b)确保:
1)过程所有者以及过程利益相关者的最高管理层代表参与过程审核;
2)在过程审核期间,指出过程与4.4.1要求的符合性;
3)监视以往过程审核的措施;
4)需要时决定并采取行动;
5)过程审核的输出报告给最高管理者;
6)文件化和保留过程审核的输入和输出;
7)监视过程的不合格输出;
8)执行过程的资源是可用的和有效的;
9.4.2加上,过程所有者应确保过程审核:
a)有关过程KPI的测量分析(见9.1.1.1),包括KPI目标达成的评审;
注:9.1.3中分析和评估的要求可以应用到过程KPI评审;
b)过程KPI相关的评审和必要时进行调整;
c)由评审导致的纠正措施;
d)识别所有必要的知识收获和有关过程能力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