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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内部审核
9.2.1 组织应按照策划的时间间隔进行内部审核,以提供有关质量管理体系的下列信息:
a)是否符合:
1)组织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本标准的要求;
b)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持。
9.2.2 组织应:
a)依据有关过程的重要性、对组织产生影响的变化和以往的审核结果,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审核方案,审核方案包括频次、方法、职责、策划要求和报告;
b)规定每次审核的审核准则和范围;
c)选择审核员并实施审核,以确保审核过程客观和公正;
d)确保将审核结果报告给相关管理者;
e)及时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f)保留成文信息,作为实施审核方案以及审核结果的证据。
注:相关指南参见ISO19011。
9.2.3 内部审核–补充
组织必须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文件化过程为内部审核,以证实过程、项目、产品和服务与内外部要求的符合性。
该过程必须包括:
a)9.2.1和9.2.2所规定的要求;
b)审核方案的管理(见0);
c)内审员的管理(见0);
组织必须保留有关成文信息。
内部审核必须为经验总结提供输入(见7.1.6)。
9.2.3.1 审核方案增加9.2.2,审核方案的要求必须考虑以下内容:
a)在经营管理体系的过程层级结构上所确定的过程(见0a);
b)关键项目、产品和服务;
c)审核频次要考虑审核范围的状况和重要性,但是过程至少三年一次;
d)审核员不能审核自己的工作;
e)审核方案覆盖所有生产班次,如适用。审核方案应考虑跨专业审核的要求,确保内审的数量是优化的并避免过多。
注1:跨专业审核可能涉及不同职能(如采购、项目管理、生产和财务)或在同一时间内
审核一个过程和一个项目。
注2:组织可以策划联合审核(如质量和环境),以改进效率,覆盖范围与管理体系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
9.2.3.2审核员管理
9.2.3.2.1组织必须确保审核组审核这个标准要求时具备:
a)知识和技能,关于;
1)审核原则(如个人行为),过程和方法;
2)审核范围(如产品和服务,组织职能);
3)依据审核范围本标准的有关条文;
4)审核准则(如内部程序、本标准);
b)审核经验(如见证审核、定期执行审核或审核组长)。
9.2.3.2.2 有关审核员管理,组织应:
a)任命来自相关职能的审核员(如采购、工程、项目管理);
b)保持和改进知识、技能和经验,至少通过定期更新培训和执行审核的数量;
c)由被审核方基于准则评估内审员的绩效,并作为审核员能力管理的输入来使用;
d)建立和保持一份内审员清单,包含其资格和在审核范围方面的能力(如职能区域、产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