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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绩效评价
9.1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
9.1.1总则
组织应确定:
a)需要监视和测量什么;
b)需要用什么方法进行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以确保结果有效;
c)何时实施监视和测量;
d)何时对监视和测量的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
组织应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和有效性。
组织应保留适当的成文信息,以作为结果的证据。
9.1.1.1总则–补充
9.1.1.1.1组织必须确定、建立、实施和保持文件化的KPIs,以监视和改进其过程、产品、服务和项目的绩效。
组织必须依据所规定准则,收集有关内部和外部技术故障报告的数据。
9.1.1.1.2 每个KPI定义必须规定:
a)所属过程;
b)如何计算(如公式);
c)达成周期;
d)谁测量;
e)何时报告及向谁报告;
f)谁负责指定相关措施。
9.1.1.1.3 KPIs必须测量:
a)顾客满意
b)对顾客的按时交付OTD
c)顾客提出的不合格
d)内部不合格
e)外部供方的不合格
f)外部供方的按时交付
g)质量缺陷成本
h)项目成本
i)需求管理过程(8.2.5)
j)设计和开发过程(8.3)
9.1.1.1.4 KPI应测量:
a)顾客投诉及所提不合格的反应时间
b)生产能力包括预测(包括为制造和设施安装)
c)问题解决时间,如开口项;
d)FAI
e)生产设备停机时间;
f)内部审核过程(见9.2);
g)投标管理过程(见8.1.2)。
注:见KPI指南。
9.1.2 顾客满意
组织应监视顾客对其需求和期望已得到的满足的程度的感受。组织应确定获取、监视和评审
该信息的方法。
注:监视顾客感受的例子可包括顾客调查、顾客对交付产品或服务的反馈、顾客座谈、市场占有率分析、顾客赞扬、担保索赔和经销商报告。
9.1.2.1 顾客满意–补充
组织必须管理顾客投诉,通过:
a)在一个集中的应用软件中记录这些投诉和组织的反应;
b)与顾客沟通,依据10.2就认可和有关纠正措施达成协议。
注:顾客投诉可依据IRIS问题解决指南来管理。
9.1.3 分析和评价
组织应分析和评价通过监视和测量获得的适当的数据和信息。
应利用分析结果评价:
a)产品和服务的符合性;
b)顾客满意程度;
c)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和有效性;
d)策划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e)针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f)外部供方的绩效;
g)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的需求。
注:数据分析方法可包括统计技术。
9.1.3 分析与评价–补充
当KPI指标未达成时,纠正措施必须依据10.2来管理。
组织必须分析和评估关系到内部和外部技术故障(见9.1.1.1)所收集的数据。
数据分析的结果应分享给指定相关方,如内部、顾客、外部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