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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1认证咨询包装材料行业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使本公司的产品在必要的场合下建立和保持标识,以实现产品的可
追溯性。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
3.职责
3.1.仓管员负责对来料和入库产品进行标识。
3.2.车间负责对过程中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标识,生产部进行监督管理。
3.3.质管部负责对产品的检验状态进行管理。
4.相关文件
4.1.XN/QP-2708-2020《采购及顾客财产控制程序》
5.程序
5.1产品标识
5.1.1.产品标准、图样、规范、规程及相应的技术文件所使用的名称及有关规定是该类产品的唯一性标识。
5.1.2.产品批号或出厂编号是实现该批产品标识唯一性的依据。
5.1.3.进货产品的名称、数量、进仓日期以存销卡记录标识。在不便悬挂的场所,可以标牌、区域、容器等为辅助标识。
5.1.4.过程产品标识
a. 标识名称:以产品图样、 规范、 规程及相应的工艺文件使用的名称或代号为过程产品的标识名称。
b. 标识方法:过程产品的标识可以采用流程卡、标签、标记、容器、区域、存放地或相关记录的标识方法。
5.1.5.若有顾客退回的产品,由经营部负责标明顾客名称、产品名称、数量及产品状态。
5.2.产品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
从进货检验至成品验收,由经营部、车间指定人员分别对物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正确的标识,以便确认其监视和测量状态.
5.2.1.进货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
5.2.1.1 仓库划分出“待检区”、“合格区”和“不合格区”。物料到公司后放在“待检区”,检验人员收到仓管员开出的《物料报检单》后,对物料进行取样检验。
5.2.1.2经检验的物料(包括退料), 将检验结果在报检单上注明返回仓管,合格的作为人 库的凭证,入库后放在“合格区”。如不合格,则作为退货的凭证,放在“不合格区”。
5.2.2.生产中的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
生产过程中,产品未经检验放在“待检区”或用“待检品” 标志标明;经检验合格后应放在“合格区” 或用 “合格品”标志标明;不合格品应放在“不合格品区”或用“不合格品” 标志标明。
5.2.3.产品最终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
5.2.3.1 未经检验的成品堆放在“待检区”。经检验合格的成品, 存放在“合格区”,由检验人员贴上“合格”标志。
5.2.3.2 经检验合格的成品, 如需待顾客验收, 在成品堆放处标有“待顾客抽检”标志;经顾客验收合格后, 再贴上“合格”标志。
5.2.3.3 经检验不合格的成品, 在其堆放处应标有“待返工”、“待处理或 “不合格”标志。
5.2.4.如果监视和测量状态的标识丢失, 应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补检,确认状态,并按上述要求贴上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
5.2.5.所有不合格品作好标识后,按XN/QP-2716-2020《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置。
5.3.可追溯性
5.3.1.生产部规定产品批号或出厂编号作为该批产品的唯一标识, 产品最终检验合格后或在入库存储时,应贴上标识签,标明产品型号、生产批号(或出厂编号)、生产日期等信息,以实现可追溯性。
5.3.2. 质管部应在检验记录中填写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检验日期、检验员及批准放行人员签名,以确保每批产品都能追溯到产品的生产日期、检验记录和合格放行的授权人。
5.4.当产品标识失去、损坏、移植或标识不清,应重新标识或通过可行手段验证。 对未能及时标识时,暂予 “待处理” 标识,待确定产品状态后重新标识。
6.记录
6.1.XN/QR-2710.1-2020《标识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