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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按iso14001认证咨询要求如何编制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加强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环境管理,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在建过程及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有影响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
3 职责
3.1 工程部负责新、扩、改建项目的环境监控。
3.2 各部门负责协助新、扩、改建项目的实施。
程序
4.1管理对象
对本公司环境有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等一切建设项目。
4.2 在新建项目初步选址或项目建议书阶段,工程部按有关规定将初步选址等情况告知相关环保部门。
4.3 环境影响评估的报审应在项目施工设计前完成,环境影响报告的形式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4 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开发部委托符合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的现状监测由有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承担。
4.5 工程部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包括施工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粉尘、固体废弃物、噪音等污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防护措施,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4.6 建设项目应做到环保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投入使用。
4.7 建设项目试运行时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工程部须及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4.8 建设项目试运行合格后,工程部须在限期内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报告,经环保部门审核批准,申领“排污许可证”。
4.9 工程部应对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进行管理,施工人员均须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具体要求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施工管理规定》执行。
4.10 工程部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11 建筑垃圾由施工相关方负责运至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
4.12 竣工验收阶段环境管理
4.12.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组织,公司及施工单位双方及有关人员参加,并议出验收报告书。
4.12.2工程部对验收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
4.12.3工程竣工后,交由相关监测部门进行环境监测,执行《监测管理程序》。
5 相关文件
XN/EW8.1-10《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6 记录
6.1 XN/ER8.1-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6.2 XN/ER8.1-11排污许可证
6.3 XN/ER8.1-12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报告